中共贵州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省纪委和学校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和贵州省监委驻贵州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称“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目前,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下设综合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4个处级机构。现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3人。
一审(校):张心悦
二审(校):葛 玲
三审(校):陈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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