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3日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贵州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相关规定,做好学校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现传达该文件精神并将政府采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方式
(一)公开招标:凡一次性采购货物类、服务类50万元以上,工程类80万元以上,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并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二)代理机构采购:凡采购货物类、服务类10万元以上,工程类30万元以上,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采购。
(三)协议供货的范围和标准
1、办公设备:办公设备的配置不得超过办公设备配置限额(见附件)。10万元及以下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或直接采购系统进行采购;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须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采购;20万元以上通过代理机构采购。
2、公务车辆:采购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下,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进行采购;50万元以上通过代理机构采购。
3、印刷印制品: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或直接采购系统进行采购;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须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采购;20万元以上通过代理机构采购。
4、通用正版软件: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或直接采购系统进行采购;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须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采购;20万元以上通过代理机构采购。
二、政府采购目录
(一)货物类
1、通用采购项目:交通工具、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电梯、家具、锅炉和燃料、办公消耗用品、炊事设备、限额标准以上的其他货物。
2、专用采购项目:设备、专用材料、物资、公务服装、交通工具、学校学生课本、学生被褥、学生课桌、凳、床、图书、粮油食品、石油及其产品、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
(二)工程类
1、通用采购项目:统一建设的公用房和住房、公益设施建设;统一组织的房屋修缮、装修及装饰;限额标准以上的其它各类工程。
2、专用采购项目:公用房建设和宿舍建设;公用房的修缮、装饰工程;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公路工程;环保、绿化工程、农业等;市政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
(三)服务类
1、通用采购项目: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各种会议及培训定点;通用印刷品;其他服务类。
2、专用采购项目:本部门或本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各类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专用票据、证件印制;进医保内的药品目录;定点医保医院和药店;交通工具的维修保障;财产保险;高等院校学生助学金存、贷银行;城市、道路、建筑物、边界等标志的设计;科研课题承办;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专利权的转让;国际机票;物业管理;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服务项目。
附件:1、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
2、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
附件1
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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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实物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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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上限标准 |
使用年限标准 |
台式电脑 |
1台/人(专网电脑不列入配置限制) |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 |
6000元/台 |
6年 |
笔记本电脑 |
1台/厅局级岗位;1台/3人(不足3人按3人计算) |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
9000元/台 |
6年 |
打印机(包括一体机) |
A3 |
1台/处 |
单位根据需要可以选择配备A3、A4打印机,但A3打印机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打印机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
6000元/台 |
6年 |
A4 |
1台/厅局级岗位;1台/2人(不足2人按2人计算) |
1250元/台 |
6年 |
票证打印机 |
按需要配备 |
2500元/台 |
6年 |
复印机 |
最大复印幅面为A3的普通黑白激光复印机 |
1台/8人以下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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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元/台 |
6年或复印30万张 |
最大复印幅面为A3的中高档黑白激光复印机 |
1台/8人(含8人)以上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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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元/台 |
6年或复印30万张 |
一体化速印机 |
根据工作需要,对外发文量较大的单位配置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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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台 |
6年或复印30万张 |
传真机 |
1台/厅局级岗位;1台/处室 |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 |
2000元/台 |
6年 |
扫描仪 |
按需要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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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平板扫描仪1800元/台 |
6年 |
电话机 |
按需要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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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部 |
长期使用 |
碎纸机 |
1-2台/处室 |
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40% |
800元/台 |
6年 |
附件2
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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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 |
实物量标准 |
价格上限标准 |
使用年限标准 |
办公桌椅 |
1套/人 |
厅局级5000元/套;处级以下2500元/套 |
长期使用 |
沙发(含茶几) |
1组/办公室(包括两个单人沙发、一个小茶几) |
厅局级5000元/组;处级以下2500元/组 |
长期使用 |
桌前椅 |
按需配备,不分级别,总数不得超过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 |
300元/个 |
长期使用 |
书柜 |
2组/办公室 |
1200元/组 |
长期使用 |
文件柜 |
按需配备,不分级别 |
800元/组 |
长期使用 |
保密柜 |
按需配备,不分级别 |
2500元/个 |
长期使用 |
会议桌 |
根据会议室大小配备 |
600元/延米(超过80平米的会议室,500元/延米) |
长期使用 |
会议椅 |
按需配备 |
300元/个 |
长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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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位实有人数超过单位编制人数的,按编制人数计算; |
2、文中所列通用办公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设备; |
3、文中的“使用年限标准”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长期使用”是指使用年限10年以上。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通用办公设备,应当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