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纪委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上级纪委省监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严密性和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专题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
每学期间周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星期一上午。
二、参加人员
专题学习由校纪委书记主持,如校纪委书记因其他工作安排不能主持的,可委托校纪委其他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专题学习,部分专题学习会邀请兼职纪委委员、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参加。
三、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党规党纪意识,筑牢法纪防线。
(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我省纪检检查机关执纪执法工作规范,以及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知识等,聚焦主业,研讨问题,解决难题,不断增强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五)中央、省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六)上级要求学习的其他有关内容。
四、学习形式
专题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研讨的方式进行。
五、学习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端正学习态度,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岗位责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交流发言,注重学习实效。
(二)严肃学习纪律。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的,需提前请假报备。
(三)坚持学用结合。在集中学习研讨的基础上,聚焦现实问题积极开展调研,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新途径,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四)精心组织安排。综合室负责拟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组织开展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和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