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我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教育厅公款消费约谈会议精神。校长伍鹏程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邹克扬传达会议精神,校党委副书记邓惠宾,副校长刘肇军、蔡永生、吕国富、赵守盈、乙引出席会议,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和各科研院所、基地(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邹克扬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精神,通报了今年1-9月贵州省教育系统在部分消费场所公款消费情况。接着,重点传达了省教育厅厅长霍健康在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一是进一步提高爱岗敬业、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教育、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三是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坚决刹住“四风”;四是对已经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要抓紧报账。传达并解读了省纪委常务副书记贾朝忠提出的高校存在的几个重点问题:一是公款购物、购卡、公款消费和公车使用问题;二是近期高校存在的“小金库”问题;三是科研经费管理问题;四是大学城项目建设问题;五是要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如教育乱收费问题等。
邹克扬结合学校实际,列举并剖析了近期全国和身边特别是教育系统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例。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中央狠抓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坚决刹住“四风”,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了党中央坚定的反腐决心,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邹克扬指出,在看到反腐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不能有丝毫放松,更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
伍鹏程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当前,全校领导干部要把认真学习《条例》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教育厅“六项规定”和学校“五项规定”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近期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等要求结合起来,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确保干好事、不出事。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委、教育厅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款接待,降低接待费用。二是严禁用公款吃喝,严禁部门和单位之间、部门内部公款会餐和相互请吃。三是学校科研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刑法》第382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科研人员不得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套取现金。大家必须明白,滥用票据冲抵科研经费属于违法行为。四是确保基建项目安全廉洁,特别是花溪校区建设项目,要切实履行廉政职责,做到严格把关,完善手续,加大监管,警钟长鸣。伍鹏程要求,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把及时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教职工,这既是职责所在,也是对教职工的关心爱护。